院纪委印发《关于组织推荐院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来源:院纪委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0日

 

为进一步公开化管理本院职工食堂,加强对食堂运营、财务、卫生、质量等环节的全面监督,及时将职工的意见建议反馈给食堂,以提高食堂服务质量,营造和谐的企业文化氛围,院纪委经研究决定,成立本院职工食堂监督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从全体职工中组织推荐后报院党委研究确定。

委员会成员主要职责为:代表职工参与食堂管理,监督财务运营、服务质量、饮食卫生;广泛听取、收集并及时反馈职工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食堂与职工的双向信息沟通,做好协调工作;主动了解食堂工作细节,对食堂日常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或整改要求,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并对改进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每部门推荐名额为1名。请全院职工高度重视本次推荐工作,于2017年7月18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报院纪委办公室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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