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建设、园林等工程系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建设厅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5日

 

 

各市(州)建设局、人社局(职改办),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处(职改办),厅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我厅将于近期开展省建设口工程技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应任职资格条件

正常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建设工程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标准(试行)》(甘人事〔2003〕12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2〕20号)规定执行。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按照《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规定执行。

关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的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7〕32号)文件的规定,不再将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

关于论文的要求,申报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应提供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并经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或者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公开发表的论文2篇以上(含2篇)。

二、评审材料目录及填报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40份,《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1份,一律用A3纸电脑打印,不得手写,不得涂改,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一律用Excle制表。《评审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情况简表》文件名格式:(年度)+单位名称+(姓名)+拟晋升职务名称,如:(2017)省设计院(张三)高级工程师;《评审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文件名格式:(年度)+主管单位名称+(系列名称或专业名称),如:(2017)定西市职改办(工程系列高级工程师),《简表》和《登记表》填写要规范,否则不予受理;

3、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并附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任现职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能代表本人业务水平并经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查通过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原件。或者公开发表的论文原件,并附复印件各1份(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及本人文章所在页面);

6、个人业务工作总结、获奖证书,以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7、单位公示结果1份;

8、单位及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推荐意见;

9、上报证明材料(不含评审表、简表及论文清样)的复印件按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1份。

为便于整理,以上证明材料或复印件,要求统一采用A4型号的纸张。所有附件请自行在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www.gsjs.com.cn)。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受理时间安排

1、报送方式:

评审材料采取集中受理、集中审核的方式,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受理时限,前往指定地点报送评审材料,其他时间概不受理。审核结束后,将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gsjs.com.cn)上公示审核合格人员名单。

2、受理时间:

第一批:2017年10月9日-13日

第二批:2017年10月25日-27日(注:第二批只接收第一批审核未通过,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材料,不再接收初次申报的材料)

3、报送地址: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静宁路305号建设大厦5楼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会议室。

4、联系人:李月霞      

5、联系电话:0931-4609765

请各单位按时报送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建设系统非公有制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通过所属行业协会(学会)申报评审或考核确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除第二条规定的评审材料内容外,另要求如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原则上须由档案管理单位(部门)和所在协会(学会)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由行业协会负责审查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是否满足任职资格条件要求。

2、破格晋升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填写《破格晋升人员审查登记表》一式2份,并由所在单位写出推荐专题报告一式2份。

 

附件: 1.《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doc

        2.《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审查登记表》

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doc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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